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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文印管理暂行规定
日期:2019-02-26 17:04:35  发布人:xmxcdzb  浏览量:31

 

一、文件印制范围

1、党政公文类:上级来文、学院各类发文、会议纪要、简报、领导讲话稿、会议资料等日常办公文件。

2、教学类:试卷、习题及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

3、学生工作类:实施学生日常管理的相关文件、表格。

二、文印室收费印制的文稿

1、私人资料。(学生、老师)

收费标准:A4一张3角,双面4角;A3一张5角,双面6角。

2、院、系级各类学生刊物。

3、成册发行的各类文稿、资料。

三、审批手续

1、送印试卷、习题、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须经各系(部)主任及教务处审批。

2、各部门文件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批。

3、因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文件或书本,须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长批准。

4、复印教辅类书籍,须经院领导审批。

四、其他

1、各部门在送印文稿时应以节省够用为原则,防止浪费。

2、文印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清洁、保养文印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禁止非文印室人员擅自操作文印室文印设备。

3、本规定自20063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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