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印制范围
1、党政公文类:上级来文、学院各类发文、会议纪要、简报、领导讲话稿、会议资料等日常办公文件。
2、教学类:试卷、习题及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
3、学生工作类:实施学生日常管理的相关文件、表格。
二、文印室收费印制的文稿
1、私人资料。(学生、老师)
收费标准:A4一张3角,双面4角;A3一张5角,双面6角。
2、院、系级各类学生刊物。
3、成册发行的各类文稿、资料。
三、审批手续
1、送印试卷、习题、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须经各系(部)主任及教务处审批。
2、各部门文件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批。
3、因工作需要复印秘密文件或书本,须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长批准。
4、复印教辅类书籍,须经院领导审批。
四、其他
1、各部门在送印文稿时应以节省够用为原则,防止浪费。
2、文印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清洁、保养文印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禁止非文印室人员擅自操作文印室文印设备。
3、本规定自2006年3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