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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报告制度
日期:2020-03-08 22:13:37  发布人:xmxcdzb  浏览量:0


一、目的

为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制度的通知》及省市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信息报送组织体系

1.学校成立信息报送领导小组

  长:刘文体  副校长

副组长:秦正友  校长助理兼党政办主任)

  员:各部门负责人

2.工作职责:收集、掌握学校疫情情况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疫情有关对外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与报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厦门市教育局和集美文教区管委会的相关要求填报各种报表及上报各种材料。如学校发生疫情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挥部汇报,向市区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书面材料,建立工作台帐。

三、疫情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流程

1.学校以部门为单位(学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对校内人员进行排查,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疑似病例处置流程”处理;

2.各部门一旦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立即汇报本部门负责人;

3.各部门负责人马上与学校校医务室联系;校医务室(了解情况后分析汇报还是转述)马上汇报“疫情应急处置组”;

4.“疫情应急处置组”立即组织力量按“疑似病例处置流程”进行处置,“一人一案”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好观察、隔离、就医、登记、追踪、报告等全程管理,直至症状解除;

5.经核实确诊后,由“疫情报告组”向主管教育局和所在区疾控中心报告;

6.应急、疫情处置完成后,应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经卫健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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