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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午)检制度
日期:2020-03-08 22:12:51  发布人:xmxcdzb  浏览量:0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晨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属部门老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各辅导员为所属班级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各辅导员必须每天进行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

三、教职工晨(午)检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学生晨(午)检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由辅导员负责检查班级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并将晨(午)检情况填写好,交到校医务室。

三、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发烧(体温≥37.3℃、头痛、咳嗽、腹泻、突然出现食欲差、无诱因乏力等异常可疑症状的师生,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和学校校医,并按下列流程进行操作:

1及时把师生引导到室外临时发热人员隔离区域安置,与其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2、学校疫情小组人员立即及时拨打“120”,告知体温、不适症状、所在位置。

3、学校要立即对发热学生建档,了解近期是否有湖北疫区或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并初步了解学生近阶段生活轨迹。

4120车辆到达后,学校要配合救护车将上述人员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隔离。

5.发热人员离开后,学校要立即对隔离区、隔离室进行消杀。

四、如果晨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五、对缺勤的师生,各部门长、各辅导员、课程老师要第一时间进行跟踪调查,电话随访。对发热、咳嗽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对发现“疑似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六、各部门每天要对发热、咳嗽的师生情况进行追踪,并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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